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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選方式說明
評選流程
 
 
 
 
▍2011年國際專案管理標竿企業獎 暨 PMI台灣專案管理最佳實務競賽
2011 Enterprise PM Benchmarking Award, EPBA & PMI Taiwan Best Practice on Project Management Award
 
 
一、 目的
1. 國際專案管理標竿企業獎
 為表揚國內落實PMP精神的企業楷模,並藉以鼓勵所有組織對受獎企業之標竿學習。
 強調企業對專案管理最佳實踐的認同及彰顯專案管理是企業重要的成功因素與價值之一。
 凝聚各產業對專案管理的共識,並宣揚專案管理能提昇產業競爭的優勢。
2. PMI台灣專案管理最佳實務競賽
 有效發揮專業社群知識平台。
 彰顯企業與專案團隊實績。
 累積專案最佳實務知識。
 
二、 背景
1. 本頒獎活動自2007年舉辦後,廣獲得獎企業之熱烈參與及與會者肯定與回響。曾獲本獎項之企業包括台積電、台灣IBM、資策會、精誠資訊、趨勢科技、中鋼、中華電信、宏碁、中國信託、大成工程、工研院等,含括各領域績優企業。經過本會第二屆第三次會員大會暨理監事聯席會決議,自2009年起列為本會年度最重要舉辦活動之一,鼓勵各不同產業對專案管理之推廣及成功企業之表彰。
2. 今年11月4至5日適逢本會辦理2011台灣專案管理國際論壇(PMI Taiwan International Congress),經理監事一致同意配系列活動於2011年11月5日正式舉辦頒獎活動,並邀請王金平院長頒獎,以及PMI總會、Region 9亞太區分會、PMI China等共襄盛舉。
3. 「PMP (Project Management Professional)國際專案管理師」是由1969年成立於美國賓州的PMI(Project Management Institute)專案管理學會對專案管理從業人員實施的專案管理專業知識與技術的檢測,並對通過者授頒PMP資格認證。它是一種不分產業性質的通盤性證照,全球通過PMP證照的人數則已超過43萬人,而台灣於2010年10月已超過一萬人。
4. PMI現已於全球185個國家設立了250個分會及30個特殊專業分會(SIG),且會員總人數近35萬人。而社團法人國際專案管理學會台灣分會(PMI-Taiwan)是PMI總會於1999年10月在台灣成立的唯一分會組織,並於2003年6月正式向內政部註冊成為全國性的專業社團組織,目前在台灣有5,780餘位的PMI會員中有超過871位的會員是屬於PMI-Taiwan會員,流通的專案管理知識體指南(PMBOK Guide)有近346萬冊,已是專案管理領域全球最大、貢獻最卓著、影響力最深遠及具有領導地位的一個非營利國際專案管理社團組織。
 
三、 評選範疇
1. 為了訂出更合理與公正之辦法,以鼓勵各不同產業及各型企業對專案管理之推廣,並對成功企業之表彰,特研擬三個面向的綜合評比:
(1.)基本面 30%:以PMP人數與員工人數比為基本面向的評選標準
(2.)資源面 30%:評鑑企業在專案管理訓練、工作環境等投入程度
(3.)績效面 40%:視企業交付組織內的專案管理實務報告,評鑑在專案管理方法論的應用方式,以及產業實務經驗的價值。
2. 徵件產業別包括:營建、資訊服務、電腦電子、電信通訊、半導體、鋼鐵、軟體工程、金融保險、航太、光電、交通運輸。
3. 若有不在上述產業別,本會「審查委員會」將視需要增列或調整獎項。
 
四、 評選作業方式

分兩階段進行,說明如下:

1. 「國際專案管理標竿企業獎」
台灣地區推廣專案管理最佳實踐之企業楷模九家企業;分別由大型企業(在台員工人數500人以上)、中型企業(在台員工人數100-500人)、小型企業(在台員工人數100人以下)各選出以三個面向分數總合最高之三家企業獲獎。
頒發營建、資訊服務、電腦電子、電信通訊、半導體、鋼鐵、軟體工程、金融保險、航太、光電、交通運輸等各產業,三個面向分數總合最多之標竿企業。
若有不在上述產業別,則列為「其他產業別」,本會「審查委員會」將視需要增列或調整獎項。
參與此獎項評選之企業,其專案實務報告將單獨納入「PMI台灣專案管理最佳實務競賽」參選。
2. 「PMI台灣專案管理最佳實務競賽」
分兩階段評選:第一階段通過評選標準者,列為入選名單,再從入選名單取前20名進入第二階段複選;第二階段複選評分結果,取前10-12名,頒予企業及專案團隊獎牌一面。
進入第二階段複選之「專案實務報告」,將刊登於PMI台灣專案管理世界(PM Network in Taiwan)

 
五、 結果公告

1. 第一階段評選結果將於2011年10月12日正式公告在PMI台灣分會網站及2011PMI台灣專案管理國際論壇網站。
2. 第二階段評選結果將於2011年10月15日正式公告在PMI台灣分會網站及2011PMI台灣專案管理國際論壇網站。
3. 公告後一周若無異議,將正式邀請得獎單位派代表參加頒獎典禮。

 
六、 頒獎典禮

1. 得獎企業將於民國2011年11月5日於台灣專案管理國際論壇(PMI Taiwan International Congress)(詳細內容亦請參閱大會活動網站http://www.pmitw-intlcongress.info/)中舉行頒獎典禮。
2. 本會將邀請PMI總會全球理事主席Beth Parleton、王金平院長及台灣知名賢達人士共同頒獎予各受獎企業代表。受獎者將視獎項頒發獎杯乙式或獎牌乙面。

 
七、 其他

1. 本計畫於2011年7月15日正式公告實施,若有未盡事宜將予另行修訂。
2. 本活動之聯絡方式:
 聯絡人:張大明 先生
 電子郵件:richard@pmi.org.tw
 電話:(02)2503-5550
 地址:台北市104中山區興安街91號2樓之5(國際專案管理學會台灣分會EPBA徵選小組收)

 
八、 得獎人之權利與義務

1. 『PMP國際專案管理師標竿企業獎』獲選企業之專案文章將依名次頒給專案管理團隊及企業獎章,並刊登在PMI台灣專案管理世界(PM Network in Taiwan)雜誌。
2. 獲獎企業必須派代表出席表揚大會(頒獎典禮),未能出席者,本會有權保留或刪除當選企業之當選資格。
3. 獲獎企業應配合提供印刷專輯所需題材,及參加本獎項成功專案經驗分享演講等相關活動之義務。
4. 舉辦各類活動或演講,詳實介紹獲獎企業之專案管理模式與經驗,並藉此機會提升產官學界對專案管理之重視。
5. 獲獎企業若經查證有違反本辦法或不實陳述者,其獲獎資格失效並需繳回企業獎章回主辦單位。

 
九、 其它參考說明

本辦法若有修正,以本會網頁公告的辦法為主。